《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污染環境類違法案件生態環境損害顯著輕微認定細則》(修訂版)(征求意見稿)編制解讀說明
發布時間:2025年08月29日 來源于: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為規范廣西壯族自治區污染環境類違法案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辦理,明確“生態環境損害顯著輕微且不需要賠償”的情形,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關于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等規定,結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掃碼下載APP
咨詢電話:028-60869083
對不起,當前內容只對會員開放
登錄后即可查看全部信息
非會員注冊可獲贈7天免費試用
免責聲明:凡在本網站出現的信息,均僅供參考,并不構成對用戶決策的直接建議,本網站將盡力確保所提供的信息準確可靠、客觀公正,但不保證信息全部或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用戶在使用前請進一步核實,并對任何自主決策的行為負責,本網站對有關信息所引致的錯誤、不確或遺漏,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包括侵權責任、合同責任和其它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通過本網站網頁而鏈接及得到的資訊、產品及服務,本網站概不負責,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任何認為本網站中的網頁或鏈接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識產權,應及時向本網站提出書面權利通知,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情況證明,本網站在收到上述合法文件后,將會盡快刪除相關內容或斷開相關鏈接。